農藥其重點在“殺”死影響作物收成的藥品。被稱為藥是因為以前西藥和農藥所用的化合物經常是相同的。
瑞士諾華公司率先引用(Crop protection products)植物保護劑的概念。
意指具備安全資料可以證明不影響環境的農藥。
因此被歐美認可登記的植物保護劑通常使用的原藥就比較純,而製劑就副作用小,殘留小。常被稱為進階型的農藥。
農藥和作物保護劑都是由英文翻過來的名稱。Agrochemical這字70幾年前由日本農藥公司翻譯成日文再被翻譯成中文。其意為能殺死蟲,菌,草的化學物。其重點在“殺”死影響作物收成的藥品。被稱為藥是因為以前西藥和農藥所用的化合物經常是相同的。
而歐美因顧及農藥的負面作用大大影響了其他益蟲,和長久未能分解的農藥留在蟲體內讓吃它的鳥也中毒,而吃鳥的動物也中毒。而留在作物內無法分解也把毒帶到食物鏈裡。因而引起動物的畸形,癌症,胚胎變異,神經及繁殖系統中毒,以及蚯蚓,蜜蜂,水藻,水蝨,魚類等基礎生物也遭土壤農藥殘留所消滅。而導致食物鏈的破壞消失。
許多這些問題不是主成分所產生的。而是非農藥的雜質,副產物所引起的。因此廠家也需將雜質製造出來並測其對昆蟲和動物的毒性來證明其安全性。所以為了減少負作用及做雜質毒性資料的費用,廠家就會將原藥提純到在經濟範圍內最純的原藥。再以這原藥配成製劑。因此發展一個農藥的成本不再是在“殺”的功能。而是在其微少雜質負面作用的證明和其分解速度和準確率。
這些資料整套動輒千萬美金之巨。而只要能保護目標糧食作物和不影響環境其主作用“殺”的效率反而不再是最重點了。因此瑞士諾華公司率先引用(Crop protection products)作物保護劑的概念。意指有具備這些安全資料並證明不影響環境的農藥。因此被歐美認可登記的植物保護劑通常使用的原藥就比較純,而製劑就副作用小,殘留小。常被稱為進階型的農藥。
亞洲,非洲及中美洲許多國家都沒有這些要求。有些則要求到網上取資料即可或不計來源。資料也不需由歐美認可的GLP實驗室來。法律並沒有限定這名稱的使用。因此所有農藥廠家都可宣稱自己是植物保護劑。但這些都不符合原名稱的意義也不再需要太講究純度了。因此名稱經常被誤用。在歐美而言這些並不合植物保護劑的名稱。
龍燈將十幾年累積的資金集中在30多個互相互補的化合物的研究上。發展整套資料而不貪多。因此每個產品都經過這些大國認可,進行登記及銷售。因此不同于所有亞洲廠(日本除外)符合歐美定義的植物保護劑。因此在產品品質,安全性,準確性都比絕大多數的亞洲公司高出許多並擁有德國GLP的數位佐證。因而可以如原發明廠般遍銷世界。因此也讓其各單項產品能夠全年在南北半球輪流銷售和半封閉連續式迴圈製造,並有效大量的降低洗滌廢水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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